合理调整集资利率可节税
以职工集资方式筹措资金,因其既能克服银行贷款手续繁琐之苦以解燃眉之急,又能给职工带来收入,
更能享受纳税所得额减免,而成为一些企业的首选。
集资利息是不是越高越好呢?也不尽然。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 6 条第 1
款的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
率计算的数额以内部分,准予扣除”。换句话说,就是纳税人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超过同期、同类商业
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不得扣除,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
支付给个人的利息支出还要按 20%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可采取对集资利率进行合理性调整的方式,
把属于限制性的费用进行“间接转换”,达到既节税又能增加职工税后利润的目的。现举例说明。
假设沧龙实业有限公司现有职工 300 人,人均月工资 700 元,该地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 800 元。
当年度向职工集资人均 20000 元,年利率 8%。假定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为 4.875%,当年度税前会计利
润总额为 200000 元。因为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超过可扣除标准,根据税法规定,对于超支利息应调增应
纳税所得额为:20000×300×(
8%-4.875%)=187500(元),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200000+187500)
×33%=127875(元),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20000×300×8%×20%=96000(元)。
如果沧龙实业有限公司采取将职工的名义集资利率降为 4.875%,把降低的利息通过提高职工奖金或工
资的方式来解决的方案。那么,虽然职工的名义集资利率降了下来,但是个人毛收入不但没有减少,而因
集资利息的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使得个人的税后收益增加。对企业来说,集资利息未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
款利息,可以获得全额扣除。
因此,该公司可以将集资利率降为 4.875%,而将利息超支部分 187500 元按人按月分摊,每人每月增加
工资或奖金 52.08 元,增加后人均月工资达到 752.08 元,仍未超过计税工资标准。将利息费用转移为工资
费用后,企业职工集资利息可全额扣除,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减少了 61875 元,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减少
了 37500 元,职工人均月应纳税减少额为:37500÷(
300×12)=10.42(元)。173
显而易见,调整了集资利率,使企业税后收益增加了 61875 元,达到了节税的目的,而每一个企业职
工的月税后收益也增加了 10.42 元,得到了一定的实惠。
涉农企业 节税靠农
涉农企业,指与农产品有关的生产和经营企业。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涉农企业迎来了发展良机。
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讲,涉农企业要学会利用国家的扶农政策合法节税,发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