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册名称字号如何确定
企业名称的四个要素中,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三个要素属于共有的要素,而字号是可以独占的要素。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三个要素在所有同行业企业名称中都可能完全相同,唯独字号不得相同。
所以字号是企业名称中的一个核心要素,是企业名称中最显著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字号的独占性受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和行业和限制。
企业名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就可以被企业占有、使用或转让。企业对其名称的占有表现为对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的独占性。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的规定,企业名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同行业不能再出现相同的名称,名称中的字号不能再被其他企业使用。
但字号的独占性受到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和行业的限制,也就是说字号的独占只能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的某一个行业范围内的独占。
相同的字号在不同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和不同行业都可以被其他企业再使用。除了驰名字号外,一般企业名称中的字号都不可能被某一企业在更大范围内的占有和使用。
深圳公司注册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字号的规定:
原则要求
1、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组成。
禁止性规定
1、不得少于两个汉字;
2、不得含有以下文字:
(1)县以上行政区划;
如使用或包含“江苏”、“广州”等文字作为字号;
(2)行业表述;
如使用或包含“五金”、“电子”等文字作为字号
(3)组织形式;
如使用或包含“企业”、“公司”等文字作为字号
(4)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文字标识;
(5)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如使用或包含“美国”、“台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文字作为字号
(6)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如使用或包含“九三学社”、“统战部”、“壹基金”、“二十一师”等文字作为字号
(7)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历史文化名人、当代有影响力的人物姓名等;
如未取得授权,擅自使用或包含“孔子”、“张海迪”等人物姓名作为字号
(8)含有不良政治、宗教及民族歧视性的文字;
如使用或包含“邪教”等文字作为字号
(9)有损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
如使用“黑社会”、“犯罪团伙”等文字作为字号
(10)具有特定含义的数字汉字;
如使用“一一零”、“一一九”等文字作为字号
(11)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使用的字样。
限制性规定
1、满足下列条件的,名称中可不使用字号:
(1)企业从事公共性垄断行业;
(2)国家、省、市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
2、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可以作为名称中的字号;
如使用“黄山”、“红河”等作为字号。
3、取得驰著名商标所有人同意的,可使用该驰名商标或广东省著名商标作为名称中的字号;
4、得到自然人投资者授权的,可使用该自然人投资者姓名作为名称中的字号。
5、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使用自有网站的中文域名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