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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将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重点聚焦“深港人才合作、高层次人才集聚、人才回归计划”三个领域,对战略科学家等六类人才进行扶持,最高奖励高达324万元。
深港人才合作
从实习到创业实施全周期扶持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门设置深港人才合作章节,通过设置实习补贴、生活补贴、执业奖励、用人奖励、创业奖励等,为香港青年在前海合作区实习实践、工作生活、创业执业提供更多支持。
★ 实习补贴:
对在前海合作区实习的香港青年,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给予实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 生活补贴
对在前海合作区全职工作的香港青年,按照博士10000元/月、硕士7000元/月、学士5000元/月、副学士3000元/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 用人奖励
按上一年度用人机构聘用的香港青年工资薪金收入30%,每人每年最高3万元,给予用人机构用人奖励,奖励期限不超过3年。聘用香港青年达到30人以上的用人机构,一次性叠加奖励20万元。
★创业奖励
对持有成立一年以上、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并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的机构股份比例达到25%以上的香港青年,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给予创业奖励,奖励期限不超过3年。
★执业奖励
对在前海合作区全职工作,提供金融、会计、税务、法律、航运、建筑工程、教育医疗等专业服务,取得相关香港或内地执业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取得多个执业资格的,最高奖励5万元。
★设站
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分)站或创新实践基地,与香港高校联合培养博士后的,对香港高校选派的博士后合作导师给予每年8万元补贴,每名博士后只能申报1名合作导师。
经前海管理局备案,由香港高校招收并派驻到前海开展研究的在站博士后按每人每月15000元给予科研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高层次人才聚集
科技领军人才奖324万元
对于高层次人才的扶持是此次政策的一大亮点。具体措施如下:
★ 战略科学家:
前海将聚焦国家战略领域,集聚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担纲领衔者、具有深厚科学素养、长期奋战在科研第一线及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大兵团作战组织领导能力强的战略科学家,实行“一人一策”引进,量身订制“政策包”。
★ 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
围绕国家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加快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上述人才,构建以人才价值、社会贡献、创新能力为导向的综合评价体系。对经认定的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分别给予324万元、216万元人才奖励,分6年平均连续发放;对经认定的卓越工程师,给予36万元人才奖励,分3年平均连续发放。
★ 入选省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
项目带头人,按项目资助金额10%、最高200万元给予人才奖励;项目核心成员,按项目资助金额5%、每人最高100万元给予人才奖励。符合条件的团队最多申报1名带头人、2名核心成员。
★ 各类机构引进和举荐人才:
每成功引进一名战略科学家,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每成功引进一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2万元奖励;每成功引进一个省、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给予15万元奖励。每个人才及团队限由一个机构申报。
★ 设高层次人才工作站:
对在前海设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按市开办经费50%给予配套扶持;对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按市设站资助、在站生活补助及出站科研资助50%给予配套扶持。
★ 重大人才载体:
对前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重大人才载体,可以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同时,鼓励和支持辖区企业以收购兼并、合资合作、独资新建等方式在境外依法设立研发机构、离岸创新基地、孵化载体等境外人才培养载体,酌情给予经费支持,工作任务和支持方式另行约定。
人才回归计划
最高每人每年300万元
根据规定,经符合条件的用人机构自主推荐,并在原前海合作区全职工作的人才, 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Q&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