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在深圳前海设立代表处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原标题:外资企业在深圳前海设立代表处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外资企业在深圳前海设立代表处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百科财税要和大家分享的就是外资企业在深圳前海设立代办处所需的材料及注意事项,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外资企业在深圳前海设立代表处所需材料
1、填写相关表格;
2、国务院有关委、部、局或北京市商务局颁发的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30日)以内的《批准证书》原件;
3、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原件);
4、派出企业所在国(地区)登记机关颁发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5、与该派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和代表授权书(或委任书)(原件)以及首席代表和代表简历(附每位代表的照片三张);
由中国公民担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应提交外事服务单位出具的派遣函。
7、《指定(委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金融、保险业除提交以上文件、证件外(不含第5项),还应同时提交派出机构的资产和损益年报、组织章程、董事会名单。
二、外资企业在深圳前海设立代表处注意事项
1、代表处不需要申请名称(代表处的名称结构为:国家+外国企业名称+代表处)。
2、申请设立代表处只能由律师、代理或者代表处的中方雇员进行。
3、申请设立代表处需要先在网上作登记,待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材料。
4、办理代表处的各项事宜均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年检除外)。
5、办理代表处新设立或者任何变更,均须办理报纸公告。
6、代表处的代表(含首席代表)人数不能超过4人。
7、公证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以上就是百科财税小编整理的外资企业在深圳前海设立代表处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介绍,希望可以帮到有需要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