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权的五大特征分析
原标题:注册商标权的五大特征分析
商标权,是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的,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拥有的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那么商标权有哪些特征?下面百科财税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商标权具有独占性、时效性、地域性、财产性、类别性等五大基本特征,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商标注册人的独占性
常称为专有性或垄断性,指的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的使用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且可接受准确无误的商品相关来源信息。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相关侵害。这种专用权表现可分为三个方面:
1、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有效相关规定,对其注册商标的使用在其核准使用范围内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服务、服务设施上,其他任何个人或行为组织不得干涉;
2、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进行,许可或转让都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界限,并履行一相关法律手续。
二、商标注册的时效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的专用权受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的情况,则就不再受享受法律的有效保护。
各国的相关商标法,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从商标注册核准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十条规定,注册的商标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使用的情况。商标注册人应在期满前十二个自然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正式的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或未进行办理的,经申请,可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为十个自然年份,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开始计算。期满且未办理相关续展手续的,注销其相关的注册商标。
三、商标的地域性
商标的地域性指的是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的所属国家享受相关的法律保护,非注册的国家没有相关的保护义务。
我国注册商标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则须分别在这些国家单独进行合法的注册,或通过《马德里协定》等国际性的知识产权条约,可在其相关协定的成员国申请法律保护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