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工商异常了该怎么处理?
随着监管政策的收紧,工商异常轻者影响企业信用及经营,重者涉及法律问题。工商异常类型中出现最多的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今天我们就对这种类型进行接触,那么我们要怎么又快又顺利处理好呢?
赶紧看下面的申请流程。
一.首先要看自己是什么原因被“经营异常”的,基本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被误伤型--“被误伤”注册地址能正常核查,也能配合工商核,但是公司还是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登记失联企业名单,可能是因为这个地址挂靠多家公司,被多次投诉举报,那么就可能将实际挂靠的一些公司也被列入异常。
2. 变更期被查--企业搬迁,未来得及变更,期间被核查载入异常名录,这种虽然概率非常的底,但是这种事情还是会发生的,运气不好的估计真会中招。
3. 虚拟地址被查--部分企业尤其是小型创业公司,其注册地址大多都为虚拟地址,没有实际的办公地址,工商核查被载入异常名录。
根据工商总局制定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四种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是:
1.未依照条例第八条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即企业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未依照条例第十条规定在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即企业未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也未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
3.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企业出现四种情形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将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用明显的红色标记进行提示。
怎么样解异常
根据工商总局制定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程序:
1.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应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再向工商部门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3.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一、地址异常需要准备的资料
1、移出异常名录申请表
2、营业执照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公章
6、新的地址房本和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7、情况说明书
8、地址真实性核查单
9、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备注:资料交上到稽查科之后,15-20个工作日左右,地址所属地的工商所老师上门核实情况,核查通过后上报转为正常